根據《電力法》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,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、構筑物,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,在保護區內已種植的植物妨礙電力設施安全的,應當修剪或者砍伐。一旦樹木長到高壓線的安全范圍內(我公司線路為110KV,其安全范圍是水平4米,垂直3米),就可能造成嚴重后果,如引起電路跳閘,影響我公司安全生產,雨水通過樹枝導電造成人和牲畜觸電死亡,以及發生火災等事故。
1. 變電站向國家電網地調中心申請事故停電。
2. 辦公室和安環部向工信局和安監局遞送安全隱患報告,并請求協調處理。
3. 技發部按工作方案進行落實工作安排。
4. 生產部按工作方案落實施工人員和安全措施。
5. 辦公室安排綠化隊準備砍樹裁枝工作。